01
国家能源局:风光项目应并尽并、能并早并
2022年11月2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积极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应并尽并、能并早并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电网企业在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电力有序供应前提下,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及时并网。允许分批并网,不得将全容量建成作为新能源项目并网必要条件。
02
山东:调整工商业分时电价
2022年11月29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1)浮动比例
高峰时段上浮70%、低谷时段下浮70%、尖峰时段上浮100%、深谷时段下浮90%
2)时段划分
每年2-5月、9-11月:每日高峰时段(含尖峰时段)为5小时、低谷时段(含深谷时段)为5小时、平时段为14小时;每年1月、6-8月、12月:每日高峰时段(含尖峰时段)为6小时、低谷时段(含深谷时段)为6小时、平时段为12小时。
尖峰、深谷时段原则上全年各不超过1095小时。
03
内蒙古:光伏电站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
2022年11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河湖保护和管理条例》,本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应当经过科学论证,严格管控,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光伏发电站、风力发电设施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区域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04
广东潮州: 补贴0.01元/千瓦时,鼓励推广BIPV
2022年11月2日,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试行)》。
实施新建分布式光伏项目财政补贴,自本措施印发实施之日起二年内,新增的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完成报批流程并建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且年实际发电量达到50万千瓦时以上,按每年实际发电量给予投资者0.01元/千瓦时电价财政补贴。
对政府投资或财政补助的单处建筑屋顶可利用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且符合光伏发电利用条件的新建公共建筑,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站的要求进行设计,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
对其他类建筑应加强指导,鼓励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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